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人社局专栏>通知公告
运城市本级关于2023年度小微企业 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2 08:47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和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部核查,2023年市直(含空港经开区)有6家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320人就业,按相关规定,拟拨付相关就业补贴共计32万元(叁拾贰万元整)。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3年8月2日-8月8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或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部反映。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359-2089925

  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部:0359-2222571 

  附:2023年度市本级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125-2023年度市本级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