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运城市实施<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02-11 15:42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修改后《运城市实施<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办法》及修改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至2021年3月11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3月11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运城市城市管理局法规督察科。
地 址:运城市铺安街金城大厦
联 系 人:王识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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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1.《运城市实施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办法》.docx
2.附件2.关于修改《运城市实施山西体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办法》的说明.docx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