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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发表时间:2019-01-22 10:40

近期,根据我局统一部署,结合“你点我检”活动中消费者关注度最高的食品种类,我局组织抽检食品共计72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27批次。本次抽检委托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是:平陆县圣人涧镇康红芳商店销售的羊血甲醛含量超标,检出值为1534.59mg/kg,标准为不超过0.5mg/kg。

本次检测合格样品727批次,包含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酒类、饼干、酒类、饮料、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检测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沙门氏菌、黄曲霉毒素 B1、合成着色剂、糖精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商户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

1. 甲醛

  甲醛为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检出系生产销售者为达到防腐保鲜目的而非法添加所致。

    附件:附件1.本次检测项目.docx

                     附件3.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xlsx

                     附件2.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样品信息.xls

 

                         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