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9期)
发表时间:2018-06-15 10:34
近期,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70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6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检委托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测项目与样品详细信息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3批次,分别是:
闻喜县城镇金勇干菜店销售的福瑞丝盐渍菜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检出值为1.29g/kg,标准值为≤1g/kg。
闻喜县万家乐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紫萝金丝(酱菜)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检出值为1.74g/kg,标准值为≤1g/kg。
稷山县稷峰薛桃爱干菜店销售的五香大豆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检出值为3.1g/kg,标准值为≤1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
1、苯甲酸
苯甲酸又称安息香酸,常温为具有苯或甲醛的气味的鳞片状或针状结晶。苯甲酸一般常作为药物或防腐剂使用,有抑制真菌、细菌、霉菌生长的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可用作乳胶、牙膏、果酱或其他食品的抑菌剂。若人体经常食用苯甲酸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肝脏及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