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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发表时间:2018-08-31 00:00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已经市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全市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学习考察报告会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运办发〔2018〕24号)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纪律组织保障的通知》(运组通字〔2018〕40号)具体工作部署及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工作思路和要求,按照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以“讲政治、讲认真、讲程序、讲公开、讲法规”为基本遵循,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四办”,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 的“六最”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两集中两到位”。大力推进以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集中、行政审批科向政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

(二)坚持“四办”目标。加快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以审批服务标准化为落脚点,争取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好服务,办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努力打造交通运输“六最”营商环境。

三、工作步骤

(一)确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分类(见附件)。

(二)确定首席代表。

(三)确定进驻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行政审批科3人,运管处4人,客运处4人,海事局2人。

(四)具体工作

一是优化流程。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对照“八个取消”,完成对本单位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自查自纠。

二是规范操作。按照“一个事项一张流程图、一个事项一套服务、一个事项一个承诺、一个事项一个清单、一个事项一个标准”的要求,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操作流程,完成行政许可标准化操作规范的编制。

三是确定“四办”目录。认真梳理行政许可“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四办”目录的梳理和编制。

四是编制标准化“权力清单”。对本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力”三类行政职权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和梳理。完成标准化“权力清单”的报送工作。

上述4项工作务于6月21日前完成,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局行政审批科。

五是加强人员培训。对进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纪律、作风纪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并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完成进驻和模拟运行(7月30日前完成)。

四、具体要求

(一)全面落实审管分离。从2018年8月1日起,行政审批科承担本单位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职能,原有关职能科(处)室、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监管职能,不再办理任何审批事项。

(二)选强配齐人员。按照“保证素质、优化结构、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原则,认真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调整,切实把政治品质强、业务素质高、工作作风实、廉洁自律好,能代表部门形象的精兵强将、行家里手选派到政务大厅工作,决不允许把审批窗口当作安置闲人的去处,确保审批窗口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务实干事、为民服务、爱岗敬业、勤政廉洁。

(三)搞好业务衔接。被选派到政务大厅工作的人员,要通过自学、互学等方式,在熟练掌握本科室、本部门审批业务的基础上,尽快熟悉其他审批业务,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所有审批业务互通。

 

附件: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审批服务事项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