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芮城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县人民政府同意对芮城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张 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腾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梁 斌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董社宏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谢晓宁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赵创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焦江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陈 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姚建鹏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轩 县财政局局长
任国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云鹏 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局长
王旭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 刚 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
郝国霞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耐耐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薛 丽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振江 县林业局局长
封兴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崔 哲 县水利局局长
杨亚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国营 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张亚波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刘 洋 共青团芮城县委员会书记
郭 娜 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宁英英 县司法局副局长
10个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梁斌(兼任)。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并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县政府办不再另行发文。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芮城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芮政办函〔2021〕5号同时废止。
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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