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县区文件>芮城
索 引  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5-00543 发文机构 : 县自然资源局
体裁分类 :政函 发文字号 :芮政函〔2025〕21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主 题  词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芮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使用芮城县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批复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表时间:2025-05-19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拟使用芮城县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请示》(芮自然资发〔2025〕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拟使用芮城县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购存量闲置土地。

  二、你局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收回收购的土地按规划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短板等重点民生领域和实体经济用地项目,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