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芮城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应用工作专班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全县成品油流通数字化、智慧化监管,加强对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和运行应用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决定成立芮城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安装推广、运行维护、应用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规范企业经营数据管理,获取真实的成品油流通数据,并应用于税收监管、经济数据统计、安全、环保、计量、质量管理等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许朝庆 县政府党组成员、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杨朋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萍 县商务局局长
王旭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支红卫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杨亚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党中秋 县财政局副局长
姚旭峰 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执法分队队长
张海文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准 县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常 山 县统计局副局长
樊 军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苏 波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招投服务部副部长
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承担县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局局长李萍兼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商务局。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做好平台相关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数据应用工作,做好项目进度督促指导。
(二)县公安局。立足主责主业,依法打击平台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意损毁设备、干扰设备运转、妨碍公务及成品油行业违法犯罪行为。
(三)县财政局。做好对县域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将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利用油品来源、运输、储存、进销等数据,发现成品油流通各环节中因违规作业而引发的污染大气、土壤、地下水、水源等环保风险。
(五)县交通运输局。为执法部门查处经营者破坏平台、虚报经营数据、偷逃税款等行为提供成品油运输电子运单、车辆轨迹等相关数据信息支持。
(六)县应急局。共享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经营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
(七)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加油机的计量监督管理。推动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案件查办。
(八)县统计局。将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统计工作。监控分析企业经营数据,对发现的数据异常等情况,及时向市工作专班反馈。
(九)县行政审批局。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者营业执照(新增、变更、注销)相关办理结果信息的推送和共享。
(十)县税务局。将平台监测数据作为成品油流通企业税收征管参考依据,比对分析企业申报的涉税数据,查处瞒报收入、纳税申报异常、偷税漏税等行为。及时向县工作专班反馈平台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四、工作机制
(一)县工作专班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平台建设应用中的重大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工作对接,及时将工作中的问题及建议提交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合力推动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三)县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工作专班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四)县工作专班自成立之日起运行至2027年底结束。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确需保留的,按程序报县政府申请延期。
(五)县工作专班不刻制印章,如有需要,由县商务局代章。
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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