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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5-00477 发文机构 : 县统计局
体裁分类 :政办函 发文字号 :芮政办函〔2025〕6号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 主 题  词 :人口与计划生育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31日
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芮城县2025年全国1%人口
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统计局 发表时间:2025-05-08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山西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晋政办函〔2024〕173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运城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函〔2025〕2号)要求,为做好芮城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面掌握2020年以来全县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芮城县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及主要内容

  调查对象为全县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县共抽取约1000住户、4千人。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调查时段

  调查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本次调查工作从2024年底开始,到2027年底前完成。共分三个阶段:2024年12月至2025年10月为调查准备阶段;202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调查登记阶段;2025年11月16日至2027年底为数据处理、发布和分析研究阶段。

  四、组织实施

  2025年全县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风陵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以及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配合调查,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五、经费保障

  本次调查所需经费,以及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劳动报酬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确保到位。

  六、工作要求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调查。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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