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确认城东街道、虞乡镇等10个镇(街道)所辖各行政村街路巷名称的请示》(永民发〔202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城东街道、虞乡镇等10个镇(街道)所辖行各政村街路巷名称。 二、你局要严格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有关规定,做好地名标志牌的设置安装、新命名街路巷名称的公布和规范使用等工作,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新命名名称须同步录入国家地名信息库。
永济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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