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全市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进一步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道路货物运输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函〔2024〕112号)精神,经市治超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对运城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调整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刁海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阴乃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贾玉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兆瑞 市公安局副局长
薛玉马 市交通局局长
王 军 市应急局副局长
平 华 运城公路分局党委副书记
李 斌 市治超协调中心主任
成 员:尚晓峰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陈红军 市工信局副局长
滕 晓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小磊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超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王 磊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
贾文生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郑文胜 市能源局三级调研员
张兆阳 运城公路分局副局长
尉俊峰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马建华 高速执法运城支队副支队长
王玉强 山西交控运城公司副总经理
肖青彬 运城日报社副社长
张红艳 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
二、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职责做好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并推进落实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治超协调中心,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治超协调中心主任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变更人员名单,办公室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程序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汇报,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其指定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范围,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县(市、区)及其他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推动相关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联席会议自成立之日起运行至2028年4月结束。《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运城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运政办函〔2024〕35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