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稷山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1-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稷山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0月16日印发的《稷山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稷政办发〔2020〕61号)同时废止。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稷山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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