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县区文件>芮城
索 引  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5-00054 发文机构 : 县自然资源局
体裁分类 :政函 发文字号 :芮政函〔2025〕2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主 题  词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5日
标       题 :芮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收回县中医医院原划拨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芮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收回县中医医院原划拨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表时间:2025-01-15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收回县中医医院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芮自然资发〔2025〕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将位于芮城县工业西街南侧,乐禾食品东侧,面积分别为36.78亩、27.83亩的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收回,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二、你局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收回手续。

  特此批复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