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收回县中医医院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芮自然资发〔2025〕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将位于芮城县工业西街南侧,乐禾食品东侧,面积分别为36.78亩、27.83亩的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收回,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二、你局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收回手续。
特此批复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运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备案号:晋ICP备05002945号 网站标识码:1408000002 晋公网安备:1408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