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批准执行<永济市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永政发改〔2024〕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济市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局要认真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规划布局、防护体系和保障措施,全面提升“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能力,扎实做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不断增强城市防护能力,努力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我市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永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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