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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25369/2024-02469 发文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体裁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夏政函〔2024〕3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其他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标       题 :夏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夏鲜e镇项目实施方案》部分内容的通知
夏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夏鲜e镇项目实施方案》部分内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12-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3年,我县申报了夏县夏鲜e镇项目,为推动项目建设,规范项目实施内容,2023年3月14日制定印发了《夏鲜e镇项目实施方案》(夏政发〔2023〕6号)。该文件经运城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核查,反馈其中部分内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

  经研究讨论,决定对实施方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现通知如下:

  将《夏鲜e镇项目实施方案》培育引进服务内容中“(6)企业入驻正常满一年或以上的,管理规范,财务健全,年应税营业收入达到一定额度,可以给予房租补贴。宽带费以及其他配套服务费减免奖励。”修改为“(6)企业入驻正常满一年或以上的,管理规范,财务健全,可以给予房租补贴。宽带费以及其他配套服务费减免奖励。”;将培育引进服务内容中“(7)成长壮大为“四上企业”的,获得国家、省、市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级分档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入驻企业缴税额达到一定数额,分级分档按比例奖励支持。”修改为“(7)成长壮大为“四上企业”的,获得国家、省、市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级分档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特此通知。

  夏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