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芮城县主要大气、水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
发表时间:2024-12-20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芮城县主要大气、水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2023—2024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全文:芮政办发〔2024〕1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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