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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8210/2024-02693 发文机构 : 绛县人民政府
体裁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其他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5日
标       题 :绛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宝林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绛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宝林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绛政任〔2024〕11号
发表时间:2024-12-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2024年12月3日研究决定:

  李宝林同志兼任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张小卫同志兼任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刘红艳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磊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郅海军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  伟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  凯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段  云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兼任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冯素峰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孟红兵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  玲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贾  勇同志任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闻斌同志任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管小冰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王瑞亮同志任绛县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尚永亮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免去:

  李宝林同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李晓光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逯矿旗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李忠家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兼任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蒋  豪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马  凯同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  伟同志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管小冰同志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  旭同志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红艳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张利民同志绛县中学副校长职务。

  绛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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