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民政局2024年春节“送温暖、 献爱心”困难群众救助金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4 17:37
为贯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运〔2023〕-1号)精神,根据运城市民政局《关于在市直及驻运单位开展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活动的通知》(运民函〔2023〕118号)要求,发挥民政部门托底线、救急难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相应的保障救助和关心关爱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节日。现将我局开展2024年春节前集中救助慰问困难群众情况公示如下:
依据市局《社会捐助资金救助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类:各种类型癌症、重病、患多种病症,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恶性事故造成家庭人员伤亡导致的家庭生活困难,拟救助标准为3000元;第二类:各种类型的长期慢性病,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困难群众,拟救助标准为2000元;第三类:因病、因灾或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需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拟救助标准为1000元;第四类:市直其他单位对接帮扶村和社区困难群众的慰问,拟救助标准为200-500元/户的规定。
本次集中救助活动,市直及驻运单位职工和县(市、区)群众救助261人,帮扶困难户慰问474人,合计735人,共发放救助金75.35万元。
运城市民政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