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县区文件>绛县
索 引  号 :YC08210/2023-01804 发文机构 : 绛县人民政府
体裁分类 :政发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主 题  词 :劳动、人事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1日
标       题 :绛县人民政府关于崔滨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绛县人民政府关于崔滨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绛政任〔2023〕4号
发表时间:2023-09-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2023年 9月8日研究决定:

  崔滨同志任县公安局督察长;

  荆冠男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总编(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高峰同志任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永红同志任绛县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徐久森同志任县文物保护中心主任;

  秦晓华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长枝同志任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荣同志任县国际金融和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齐医变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主任。

  免去:

  陈燕同志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徐久森同志县招商引资局局长职务;

  黄荣同志县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小卫同志县迴马岭革命教育中心(绛县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景卉丽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马水亭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齐医变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崔浩同志县安峪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长枝同志县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绛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