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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信息问答
来源:运城日报 编辑:吴琪萌 发布时间:2023-12-08 17:52

  问: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答:方式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登录,点击页面底部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身份证号码完成实名认证、实人认证,点击“领取凭证”,设置医保电子凭证密码,即可完成激活。

  方式2:微信。进入微信App—点击页面右下角的“我—服务”—点击生活服务中的“医疗健康”—选择页面最上方的“国家医保电子凭证”—打开医保电子凭证界面进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方式3:支付宝。进入支付宝App—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卡包”—“证件”,找到“医保电子凭证”,点击“立即添加”—完成实名认证—点击“立即支付”,设置医保电子凭证密码,即可完成激活。

  问:医保电子凭证如何使用?

  答:在定点医药机构就诊及购药结算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展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完成医保结算,二维码每隔一分钟自动刷新。

  问:医保电子凭证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如何解决?

  答:可前往政务大厅医保窗口扫描在线文档小程序码,填写个人信息及相关问题,由省级工程师统一处理。

  问:家庭共济账户如何绑定?

  答:参加山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授权人),可登录“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授权绑定。通过绑定自己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被授权人),实现本人和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

  授权人医保账户金额必须大于1000元,绑定的家庭成员必须是已经参加我省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授权人可对每名被授权的家庭成员设置不同的单次最高支付额度。

  注意事项:共济账户内资金,仅1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供被授权人使用,低于1000元时不能使用;被授权人如果处于医疗保险停保或欠费状态,则不能使用共济账户;如果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家庭关系有变化(如婚姻变化)时,应即时解除授权,否则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本人负责。

  问:如何使用家庭共济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答:参加山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授权人),可为已绑定家庭共济账户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家庭成员缴纳费用,授权金额应大于居民参保缴纳年度金额(如2024年居民医保缴纳费用380元,授权金额应大于等于381元)。当前不支持跨地域使用家庭共济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问:家庭共济使用开通的范围?

  答:被授权人(即绑定的家庭成员)可以持自己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我省范围内结算住院、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居民门诊统筹费用时,按政策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以及普通门诊、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可由授权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如果被授权人也是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且个人账户有余额,则必须先将本人账户余额消费完毕后,才能使用授权人的共济账户资金。

  问:家庭共济账户无法绑定人员信息怎么办?

  答:核实职工参保信息是否为山西省省内职工参保,被绑定人是否已被其他家庭成员绑定,以上均核实无误,需到政务大厅医保窗口进行查询。

  问:如何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答:(1)向经营地址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加入定点机构;(2)填写定点机构申请表;(3)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报至医保经办机构;(4)对资料齐全的申请机构进行现场评估;(5)对评估通过的医药机构,在“运城市人民政府”官网“医保局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6)公示无异议的医药机构纳入运城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问: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如何变更?

  答:(1)变更信息前向县级医保经办机构报备;

  (2)证件变更完成后,将变更手续提交至县级医保经办机构;

  (3)通过“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网站维护相关信息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