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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05 12:04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宪法宣传周”,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12月4日,省水利厅联合吕梁市水利局、汾阳市人民政府在汾阳市禹门河畔举行2023年“国家宪法日”暨《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宣传活动。省水利厅副厅长杜咏梅出席活动并为水法治基地揭牌。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近年来,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水法治建设,强化依法治水管水。立法方面,省水利厅先后推动完成了《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各市也在积极开展水利“小切口”立法,截至目前,全省11个市已颁布实施涉水地方性法规27部;执法方面,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今年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联合公检法司部门开展了河湖安全保护奋力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专项执法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收集各类问题线索200余条,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60余件;普法方面,近两年先后在太原、大同、朔州、阳泉、晋中、吕梁、晋城7市建成18处省级水法治基地,基地开辟“以案释法”“法苑天地”等法治宣传栏,设置“晋水以案释法”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展示牌,通过深入挖掘展示传统水文化资源,展示法谚、治水名人故事、诗词歌赋,宣传水法治水文化蕴藏的智慧、哲理,将法律的精髓要旨与案例解析相结合,推动一部部水法规“飞入寻常百姓家”。

  围绕贯彻落实《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杜咏梅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立法意图、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主动作为,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工作。要运用好《条例》有关规定,科学把握河湖自然本底特征、河道保护要求,依法划定河湖管理、岸线管控等范围,有效落实河湖治理、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作举措。要聚焦河湖管控、非法取水、采砂等执法重点,加强联动,齐抓共管,严肃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要加强统筹谋划,强化《条例》等水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办事依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活动现场,省、市、县共同为汾阳市禹门河公园基地揭牌,参会人员集体参观基地建设情况及宣传展板。志愿者向游客及周边居民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现场设置宪法、专业法普及知识展区,得到市民们一致好评。

  “宪法宣传周”期间,省水利厅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以“笔墨情怀,水法润心”为主题的书法、文案展览,以及“维护宪法答题”活动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省水利厅有关处室,省水利发展中心有关部室,吕梁市水利局,汾阳市人民政府,以及离石区、汾阳市、孝义市、文水县、交城县水利局有关人员参加现场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宪法宣传周”,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12月4日,省水利厅联合吕梁市水利局、汾阳市人民政府在汾阳市禹门河畔举行2023年“国家宪法日”暨《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宣传活动。省水利厅副厅长杜咏梅出席活动并为水法治基地揭牌。

来源:山西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