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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社会保险中心 召开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实施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23-11-24 17:30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队伍的政治素养、政策 水平和业务能力,11月23日,河津市社会保险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实施培训会。社保中心班子成员及部室部分业务经办骨干80余人参加。社保中心主任李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此次培训采用集中授课、互动答疑等方式进行。社保中心副主任武飞对《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所涉及的50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辅导学习,分别就社会保险登记、转移、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管理、社会保险经办监督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会上,中心部分业务骨干结合经办职责,重点围绕《条例》在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强化经办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经办违法责任等方面展开深入学习讨论,培训会现场气氛活跃。

  李平主任强调,《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实施,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新阶段。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在服务人民群众、落实民生政策、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部室、各经办服务窗口要切实把《条例》学习宣贯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努力在学深弄懂做实《条例》规定上下功夫,营造学条例、用条例、遵条例的浓厚氛围。全体经办人员要聚焦《条例》抓学习,对标对表抓落实,暖心贴心抓服务,坚持经办有制度、服务有温度、便民有厚度,解决好群众社保经办急难愁盼,促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更加便民、利民、暖民。

  下一步,河津市社保中心将加大力度,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坚持以群众为中心,不断优化完善营商环境,以高质量的经办服务推动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