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现役军人在部队立功受奖,如何为其家庭送喜报?
答:
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明确规定:(1)送达主体:“喜报由立功受奖军人家庭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民武装部有关同志共同送达;对荣获二等功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2)送达形式:送喜报时,应当举行相应送喜报仪式。仪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可以包括宣读喜报、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主要成员佩戴绶带或者大红花、送交喜报等环节。送喜报仪式可以邀请立功受奖军人本人和单位代表参加。(3)送达时间:原则上要在收到喜报和奖励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喜报送至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对因家庭成员外出等原因,喜报无法按时送达的,立功受奖军人家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主动联系协调,商定送达时间。(4)相关待遇:按照规定悬挂光荣牌、发放奖金、走访慰问、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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