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人社局专栏>通知公告
运城市2023年10-12月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8 16:49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规定,经市局就业促进科审核,拟预拨付2023年第四季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社保补贴。

  根据运城市直各用人单位报回使用管理公益岗人员2023年第四季度《用人单位补贴申请表》和《资金预算明细表》,经统计核算,确定符合规定的有市公安局、审计局等50家170人,2023年第四季度应预拨岗位补贴716760元、社保补贴328932.6元;另因7月份社保基数上调,1-9月社保补缴82221.95元,共计1127914.55 元。因2023年第三季度结余28588.48元(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运城市委员会、运城市第二实验中学公益岗人员提前离职,结余资金共计7296.05元,将全额返回市就业服务中心账户),故此季度实际拨付资金为1106622.12元,该项费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18日—10月24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部反映。

  附件:1.运城市2023年10-12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社保补贴预拨资金汇总表;

  2.运城市2023年10-12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运城市2023年10-12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社保补贴预拨资金汇总表 .xls

运城市2023年第四季度(10-12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xls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359-2089925

  市就业服务中心:0359—2222571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