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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质量月”暨《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10-12 16:49

  为进一步促进质量强市建设,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2023年9月,运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以“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质量月”宣传活动和“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周活动。

  上下联动,氛围浓厚。活动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先后联合平陆、万荣、河津等县(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企业、进基地、进农户”教育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高信用意识、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全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形式多样,特色鲜明。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公众号发布《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以及《豇豆主要病虫害及部分登记农药》《禁限用农药名录》《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农产品经常检出问题药物清单》等,引导农业生产者、农资经营者关注信用条例,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不断提高诚信生产经营意识和信用水平。同时,编印禁(停)用农兽药目录明白纸、常被检出的常规农兽药清单、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在重点区域广泛张贴,教育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牢记不仅不能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同样被明令禁止,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专项检查,协同推进。结合“质量月”和《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加强中秋节国庆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禁限用规定、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制度,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推动“两节”期间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持续深入开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喜庆的节日。活动期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检蔬菜产品样品39个、畜禽产品样品25个、水产品样品2个,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了检测。

  优品推介,成效显著。组织全市“特”“优”农产品参展第八届“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利用短视频、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线上直播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运城地域农产品特色,进一步提升了“运农优品”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强化了产销对接,让省内外更多消费者品尝到了来自运城的特产农产品。

  下一步,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以“质量月”和《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企业、进基地、进农户”教育宣传活动,全力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参与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农业生产经营者自觉诚信经营,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力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