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有关规定,增加绛县档案局为我县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特此通告
(此件公开发布)
绛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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