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剑平、解江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公共数据运营机制 助力运城实现“两个转型”》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西省政务信息化建设“五个一”总体思路及管理架构要求,我局于2020年底,承接了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管理的职能。负责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编制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统筹管理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资金。
一、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情况
两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的“五个一”总体思路,以改革创新举措推动信息技术与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建立以数据驱动的政府治理新模式,有力推动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基础建设,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们建成了市级政务云,为市县两级新建政务应用上云和原有应用迁移上云提供了基础环境;我们进行了市县两级电子外网改造,为IPV6改造、网速提升和多网融合提供了基础安全保障;我们进行了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优化,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升级改造,平台投入使用后,横向可拉通各局委办、纵向连接省平台和区县平台。
为推进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2022年我局研究制定了《运城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考核暂行办法》《2022年运城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考核方案》,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协助各市直单位开展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和需求确认工作,并发布了第一批运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清单。2023年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县域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通知》,推进县级逻辑平台的建设。召开《关于召开全市政务数据资产目录编制工作培训会的通知》,编制政务数据资产目录,逐步完善全市两目录三清单编制工作。先后完成对河津市智慧城市,大数据指挥中心,税务局等多个数据应用的共享服务。
总体上来讲,去年我们围绕政务云、政务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用扎实的技术底座,不断夯实“同”的基础,发挥“用”的效力,实现了一网同用。为运城市县两级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夯实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底座,为公共数据汇聚、运营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我市已经建成“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和智慧城管、交通、医疗、应急等平台,以及大数据指挥中心基础平台,但存在各个业务系统独立运行、城市事件主动感知能力不足、平台支撑和数据赋能偏弱、数据分散存储无法实时共享,无法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决策缺乏数字依据等问题。
今年计划建设的智慧城市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是运城市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规划架构“1+3+N”(1套智慧城市操作系统、3个基础能力平台、N个智慧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已建成的智慧城市操作系统基本部件的基础上,建设“融数通”“事件通”“视联通”三个模块,以及“一网统管”业务平台和数据工程。其中“融数通”采用城市数据中台的建设思路,通过不断完善数据管理制度、城市数据标准、城市数据规范体系,助力运城打造标准统一、服务化、资产化的智能数据平台。整合各类不同数据来源,不同数据格式的数据资源,将城市所有的委办局和公共服务企业的全域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并对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监控与数据安全保障,建成以数据为核心的数据管理、数据服务、数据安全、数据运营中心,推动创新创造。通过数据与业务的相互融合,提升智慧城市基础运行、支撑能力,实现智慧城市智能化运行管理,夯实公共数据汇聚、运营的数字底座。
(二)推进成立数据局
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推动成立市数据局,落实数字转型战略任务,深入挖掘公共数据价值,统筹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和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应用。
(三)研究制订《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在《运城市政务数据管理与应用暂行规定》基础上,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研究制订《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对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公共数据的收集、产生,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公共数据的使用,以及授权运营等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管理规定。
(四)研究建设公共数据平台
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基础上,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研究建设公共数据平台。公共数据在平台上统一存储、调用,为需要获取无条件开放或受限开放的公共数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服务。
(五)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
选择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授权运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对利用公共数据加工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获取合理收益,以充分释放数据红利,更好培育大数据相关产业。
以上答复您们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们对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
承 办 人:曹清新
联系电话:2059021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