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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非遗”唤起文化记忆——运城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情况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23-08-16 08:50

  为进一步了解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情况,按照省局社科处《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根据职业、年龄、性别、学历随机选取42位居民、6家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和5个文化主管部门,通过问卷形式开展了快速调研工作。

  一、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基本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根与魂,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共同记忆。运城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植根于民间的绚烂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河东文化增添了独具特色的魅力。近年来,运城市非遗保护水平持续提升,在挖掘中求发展,在利用中重保护,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国家级非物质遗产项目28项,省级153项,市级413项,县级903项,国家级传承人19名,省级187名,市级680名,县级985名。

  非遗保护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就有收集、保护文化遗产的优良传统,非遗档案作为记录载体直接反映了文化活动项目的基本面貌、传承状况等。近年来,运城市认真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不断夯实非遗工作基础。从调研情况看,八成以上被访非遗单位都建有非遗项目档案,主要以原始资料、传承人口述、图片和视频、动画是最为常见。从记录内容看,超八成的非遗项目档案涵盖历史背景、内容和表现形式,档案内容涵盖传承实践情况,涉及流传变化过程和核心技艺的非遗单位占到一半以上。

  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扎实推进。近几年,运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持续提升,初步建立完整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名录体系和非遗基础数据库。调研显示,所有被访文化主管部门均表示本地区建立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并且对各非遗保护单位的非遗项目保护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从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来看,国家、省、市级非遗保护单位有固定的非遗保护传承专项经费来源,并根据下达资金开展不同类型保护传承工作,对于在年度做出传承、研习、保护等方面的项目和传承人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同时相关部门输送百余名年轻传承人到清华美院、中央美院、华东师大、浙江大学、山西大学等院校学习,为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提供保障。

  非遗活动传播普及规范有序。近年来,运城市启动了“非遗进景区”活动,同时,在每年春节、元宵节、文化遗产日、关公文化旅游节等都要举办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活动。调研显示,所有被访文化主管部门和被访非遗保护单位均表示会定期开展区域性非遗展示展览活动。从设施建设情况看,六成以上被访非遗保护单位表示本单位建有对外开放的非遗展示场所。从传播普及方式看,建设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开展非遗研学社会实践活动,和在中小学开设非遗特色课程是被访文化主管部门最常用的方式。一直以来,运城市文积极拓展旅游空间,建设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永济市推出“黄河岸边非遗游”研学线路,新绛县推出“一场砚遇邂逅绛州”的非遗研学游,不断对“非遗进校园”工作进行创新探索,支持非遗保护单位、非遗传承人与高校合作,在学校开设非遗教学、体验课程,开展非遗学习体验活动。

  非遗多样化融入现代生活。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调研显示,九成以上受访者表示对非遗文化感兴趣,近50%和66.7%的受访者对国家和本地非遗项目均有一定程度地了解,其中民间文学、民俗、传统医药和传统技艺在非遗项目中受关注程度较高。走进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非遗工坊等场所领略非遗之美,52.3%的受访者去过非遗场所或非遗主题展览、互动体验活动。非遗日常展示展览、非遗作品制作体验和融入非遗的节日、庆典等民俗活动是近六成被访居民最希望参与的非遗宣传活动形式。

  二、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非遗项目的保护与开发,逐渐形成了分级分类管理的非遗项目保护制度体系,极大地推动了非遗产业的发展,非遗保护理念可以说是深入人心,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依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非遗保护经费投入不足。调研显示,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宣传、开发的经费不足,大部分基层非遗保护单位经费缺乏,一些具有地方浓郁特色的非遗项目难以得到充分挖掘和发展壮大,部分非遗项目的传承因缺少资金扶持而难以为继。从被访非遗单位来看,例如:万荣抬阁,制作工序繁多,设计复杂,物力、财力消耗大,每架抬阁从制作到表演成本费用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表演结束后,设备存放租金高达数万元,但资金来源和保护经费却极为短缺。

  非遗保护和传承人才匮乏。运城市文化资源丰富,非遗项目总量大,类型多样,需要大量具备不同技术技能的高层次复合型非遗保护人才。但非遗项目大多数是传统的家族传承、师徒传授,现有的传承人多数已入暮年,传承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能力,难以适应市场需求,并且由于非遗行业经济效益不明显、从事该行业的人才薪酬待遇不高等原因,导致愿意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才严重不足,许多精湛的技艺后继乏人,面临失传,非遗文化保护领域人才培养支持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从被访非遗单位来看,鼓乐类非遗项目出现女多男少现象,例如:国家非遗项目软槌锣鼓原为军队出征所创作,由于男性鼓手偏少,无法展现出古代军队出征时的气势。

  非遗保护中对数字化应用程度较低。非遗保护与发展中的数字化应用,是通过数字技术在非遗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等方面的作用,助力非遗保护、展示、传承、传播,探索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非遗保护工作实践中,数字化技术更多是应用于非遗的记录和保存,由于传承人群对于新技术的接触和掌握程度低,资金投入不到位,较少有传承人将高新技术应用于非遗的宣传和推广,数字技术更是鲜见于非遗项目的传承过程中,导致数字技术无法发挥自身的优势。调研显示,八成以上单位未建立非遗信息开放共享的公共数字平台,非遗场所中也未应用前沿技术。

  三、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工作建议

  每一种非遗文化,都是经过时间的淬炼和代代传承才成为经典。保护与传承的意义,不仅在于留存传统,更要寻求与当下生活的连接。

  加强非遗保护政策扶持。进一步健全细化非遗保护与传承领域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将非遗资源保护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相结合,对非遗项目开展分类保护,同时加大非遗保护传承资金投入,出台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的奖励优惠政策,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的资金投入机制。

  完善传承人的保障机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道路上,非遗传承人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群体,他们凭一腔热爱追随,凭一双巧手守护,凭一份赤诚创造,让穿越了时光的“非遗”项目焕发新的活力。在各级财政逐步提高对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经费补贴标准的同时,需要探索多种扶持措施,不断加大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形成充裕的资金保障,兑现社保、医保全覆盖,让他们不再为生计发愁。在未来的“非遗”文化发展中,要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推动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创新传承人培养方式。政府要积极与高校、行业和企业联动,加强非遗技艺专业建设,强化相关职业教育。同时,还必须积极推进人才资源信息互动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强高校和科研机构在非遗文化发展方面的合作。

  厚植非遗文化底蕴和精神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不仅是一种文化教育,更是一种精神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是以某种技艺,某个传说,某种音乐舞蹈的形式存在的,但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形态背后的精神,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的意义所在。比如:董永传说本身是个民间文学故事,而我们之所以要把它作为一个非遗项目列入保护,是因为这个故事背后所承载的精神的是——孝道,而传承的意义也是倡导中华儿女要尽孝,要赡养父母。文化需要接力,让它们将来变得更有用,这正是传承的意义。

  让数字技术赋能非遗创新发展。非遗是历史的光芒,数字是当代的符号,非遗与数字的结合,是进一步丰富非遗保存保护、传播传承的方法途径。在政府引导下,充分调动各部门、传承人、学者及公众等各方面资源,以优秀非遗项目为基础,依托大数据技术,建立非遗数字平台,共同打造非遗数字馆,促进非遗以更活化的形态走进大众生活,使人能够随时随地了解非遗文化,推动非遗“智能+”的传承。同时要探索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融合知识图谱、用户图像及自媒体手段等智能技术,将非遗文化虚拟现实化,实现民间传统文化资源的全实景高清展示,提升非遗文化项目的吸引力;发挥类似VR等增强技术的实景互动功能,引导非遗文化传承人深度参与,展示非遗技艺,弘扬传统文化。引导数字化企业加强与非遗文化产业的联动,打造数字非遗产品、制作非遗相关的数字化节目等,让古老非遗牵手我们当下的生活,在熙熙攘攘的百姓生活中,不被遗忘和忽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人“记得住的乡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积极培养传承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我们相信,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一定能激活其内在的强大生命力,在新时代焕发新的光彩,增强我们的文化自信,让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永远记得“回家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