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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运城市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10:54

各县(市、区)工科局、科创中心,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推进我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根据《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2021年立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建设的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拟采取会议验收方式,聘请相关领域专家,通过听取实验室工作汇报、审阅验收材料等方式对实验室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材料要求

  1、验收材料包括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及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按照产业领域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负责科室。

  2、实验室工作汇报ppt资料按照产业领域发送至相关邮箱(前沿科:ycgaoxinke@163.com,农业科:ycnykjyq@126.com)。

  3、资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

  四、验收要求

  验收工作是实验室建设的重要环节,验收结果是重点实验室保留资格或予以撤销的直接依据,请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把关,认真组织实验室准备验收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领域

  前沿科:孙 晶   8711232  

  (2)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领域

  农业科:韩博斐  8711233

  附件:

  1.《运城市重点实验室验收名单》.docx

  2.《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doc

  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