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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23-03-23 16:20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市审批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省“两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主责主业,聚力改革创新,大力开展“六大提升行动”,全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一、以狠抓创新试点改革落地为突破,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一)狠抓各项改革落地。市县两级要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职能,统筹协调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制定营商环境创新提升的实化细化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切实做到可操作、能落实、真管用、有实效,年底前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所有改革事项要全面铺开全面落地。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精心打造特色亮点,实施一批对标改革、深化一批特色改革、创新一批自主改革,推动“一照多址”“一证多址”“多规合一”“多码融合”“区块链+政务服务”以及极简审批等一系列基础性牵引性突破性的改革举措率先落地,以“点”的突破推动“面”上提升。

  (二)抓好经验复制推广。组织开展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工作,对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9大类50项改革举措,在我市进行分类复制推广。市县两级要紧密结合正在推进的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对照“在全国推行”的重点改革举措,加快复制推广步伐,闯出一条符合运城实际的营商环境改革之路。同时,结合各地新实践新探索,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总结经验做法,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加强对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选取改革成效突出的地方或领域作为创新示范,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推广经验,形成多批次、小切口、宽领域、全覆盖的典型示范推广新格局,带动全市营商环境大提升。

  (三)优化完善考核体系。提高改革创新措施和企业群众满意度的权重,重点考核“五有套餐”落地、创新提升行动、市场主体提升等重点改革、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同时,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具有首创性、领先性、唯一性的改革以及列入国家、市可复制推广典型经验的予以加分;对国务院大督查省委常态化督导、市纪委政治监督等反馈的损害营商环境方面问题以及12345热线营商环境专席反映问题解决不到位、不彻底,或者久拖不决、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予以减分,甚至“一票否优”。

  (四)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市县两级要持续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特色亮点,大力弘扬审批服务工作正能量,充分发掘先进模范典型事例,重点挖掘锦旗背后的故事,形成以宣传倒逼改革创新、推广特色亮点的浓厚氛围,展现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审批队伍形象。

  二、以“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为牵引,开展市场主体倍增质效提升行动

  (五)抓好政策落地见效。坚持“保主体、增主体、活主体、强主体”四个并重,深入开展“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推动市场主体实现“扩数量、提质量、增效益、优结构”。聚焦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措施,用好清单管理、定期调度、工作通报督查督办、责任追究、考核激励等行之有效的“六项工作机制”,凝聚抓政策落实的工作合力。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逐条逐项跟踪问效,倒逼各级各部门政策落地落实落细。要加强与省级协调对接,推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奖补资金“一键直达”、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要全面抓好商事登记四级“全帮办”体系建设,市局要统筹做好地方标准制订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积极配合、严格落实,实现全市市场主体开办标准统一、规范高效。

  (六)推动十大平台建设。“十大平台”是集聚市场主体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有力抓手。要聚焦“十大平台”建设持续发力、靶向攻坚,在继续推进链长制、专业镇的同时,重点打造乡村e镇、文旅康养集聚区、高水平双创平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四大平台,推动市场主体集聚效应加速释放,让更多市场主体“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

  (七)加强助企纾困解难。要积极开展“政策找企业、服务到企业”系列活动,常态化入企调研服务,主动向市场主体问计、问需、问效,精准帮扶解决实际困难。要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建立督查督办台账,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督导、电话和发函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或纳入“13710”督办系统,加快推进问题解决。

  (八)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我市已被选定为全国“个转企”工作试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个转企”培育机制,结合实际出台“个转企”相关奖励和补贴优惠政策。推行“个转企”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全力保障“个转企”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以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为核心,开展政务服务巩固提升行动

  (九)推动审批服务由“一枚章”向“一件事”转变。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标准化实施规范,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管理,动态调整“一枚印章管审批”划转事项基本目录。在全面开展“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开发区赋权等工作“回头看”的基础上,拓展更多更好地企业和个人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服务套餐。加快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分别领题、深入研究,着力推动28个行业综合许可,切实提升集成化服务效能。

  (十)推动政务服务由“一扇门”向“一扇窗”转变。进一步深化市政务大厅“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各县(市、区)、开发区完成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窗口设置,切实推动政务服务由“多窗申请”向“一窗受理”转变。

  (十一)推动代办服务由“层层跑”向“联动办”转变。打造市县联动全代办服务模式,试点开展市县乡村四级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全代办”服务范围,创新“全代办”服务方式,提升“全代办”服务能力,推广应用“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模式,为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转变。面配合省局优化升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积极配合推进国垂系统、省建系统对接,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进程,拓展升级“三晋通”APP、小程序等移动端服务,增强共性应用支撑能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十三)推动便民服务事项由“大厅办”向“自助办”“就近办”转变。提升市县政务大厅“7×24小时自助服务区”服务能力,积极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在政务大厅、基层便民服务点、银行网点等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推动企业群众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随时办、就近办、自助办”,打造更多的“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

  (十四)推动简政放权由注重放权数量向提高放权质量转变。根据修订后的《山西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会同市委编办完善我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动态调整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积极协调推动有关单位,梳理编制级下放或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向13县(市、区)再下放或者委托实施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各县(市、区)也要做好对乡镇下放或者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  

  四、以实施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规划为引领,开展数字赋能提升行动

  (十五)贯彻落实“三年规划”。省局将研究制定《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3-2025年)》,科学指导未来三年我省数字政府建设。要对照新三年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前谋划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

  (十六)不断提升云、网、数建设保障水平。实施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加快推进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信创云),新建系统直接部署到信创政务云环境推进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提速,研究出台本地外网提速扩能方案,开展IPv6推广应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山西省政务云管理办法》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本地政务云管理机制。落实政务数据治理“12321”工程开展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编制完成“两目录三清单”,推动县级政务数据在共享交换平台的归集、共享,为“无证明城市”等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支撑;探索水电气网等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提升我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水平实施重点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程,聚焦政府部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处置、网络安全等重要职能,用好专项资金,统筹推进一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加快构建大数据指挥中心运行管理机制,通过“高效处置一件事”充分发挥大数据指挥中心在城市综合治理中的信息汇聚、研判分析、联动处置等作用;研究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应用评估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化系统的使用情况、政务效能、安全可靠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十七)坚守安全底线。市县两级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明确本地政务数据安全管理职责,促进共建、共防、共治深化AK替代,持续推动部门业务信息系统迁移适配。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监测预警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和密码应用检查,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

  五、以全面打造清廉交易服务环境为目标,开展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提升行动

  (十八)持续推进平台服务标准化建设。立足平台公共服务职能定位,以贯彻执行平台地方标准为抓手,推动平台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平台服务规范化水平。

  (十九)持续提升平台整合共享质量。优化完善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等板块交易数据共享对接,提高数据共享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十)统筹推进平台数字化转型。依据全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建设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市级交易平台建设方案,健全完善各类交易制度、技术标准、数据规范,重点推动数字见证、数字档案建设应用,加快电子保函的推广应用,构建“全链条式”平台数字化新型服务场景。

  (二十一)积极探索交易数据治理方式。建立健全数据修正校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加快构建基于平台大数据的“智慧监管”模式;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机制改革,形成攥指成拳、协同作战效应,全面打造清廉交易服务环境

  六、以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改革为重点,开展“互联网+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二十二)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把“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局要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运行规则,加强部门协同、审管衔接、信息互通,积极探索“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场景化应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区域实际,分事项建立健全相关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十三)重点推动综合监管。市县两级要对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组织完成逐级认领、应领尽领,并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形成市县两级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实施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做好监管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的关联,加强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协同联动,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跨区域、跨层级监管工作。

  (二十四)积极推动智慧监管。继续协调对接本地区各级部门视频监控资源,加快开展以部门协同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省局将适时推送风险预警线索,市县两级要快速响应,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动,同时,要切实加强监管数据的汇聚和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