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市审计机关工作目标考评方案
来源:运城市审计局
发表时间:2023-03-16 08:23
按照《运城市审计机关工作目标考评办法》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22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在市局工作目标考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为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目标考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设在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审计机关的工作目标考评工作。
二、考评时间及地点
根据工作安排,于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期间开展全市审计机关工作目标考评。考评期间,负责日常考评的成员单位将所有参评单位的日常打分结果报考评办。集中考评地点为市局五楼会议室。
三、考评方式
(一)日常考评。负责考评的成员单位对各参评单位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审计项目计划执行与管理考评由计划督查科打分,审计质量考评由法规审理科打分,审计宣传、文秘和政务督查考评由办公室打分,信息化建设由电子数据科打分,干部队伍建设考评由人事科打分,党风廉政建设由机关党委打分。
(二)集中考评。对参评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审计成果转化加分事项进行集中复核,不得重复加分。审计成果转化加分指标由以下成员单位提出加分意见:“审计要情”“案件移送”由办公室、法规审理科负责,“受表彰奖励、支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由人事科负责,“超额完成工作量、行业审计”由计划督查科负责,“信息被批示采用、理论创新通讯报道、审计建议被采纳”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化建设”由电子数据科负责。
(三)对各参评单位述职情况进行打分。述职报告采取现场述职的方式,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市局班子成员听取各参评单位负责人作述职报告,并分别对参评单位进行打分,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