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应急管理>安全事故通报及调查报告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3年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2-23 17:25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监管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完善体系、夯实基础、专项整治、提升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方式,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我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将省厅《关于做好2023年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3〕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相关各项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完善相关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将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到每一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逐级建立企业监管台账,制定安全监管责任检查“一张表”。

  二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贯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

  三是要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建立联动机制联合消防、商务、市场、住建、工信等部门,督促相关企业通过推进应用先进安防技术,实现风险隐患实时监测预警,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要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百日清零行动”回头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筒型储存设施专项治理,外协单位管理指导服务,停产企业专项整治。

  五是要提升监管质量效能。抓紧充实优化监管执法人员,配足人员,理顺工作机制,想方设法解决企业数量与监管人员比例严重失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尽可能将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理顺工作衔接机制,确保上下对口,运行顺畅高效;因监管职责不清、存在监管漏洞、监管人员配备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要严肃追究企业和属地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是要严格规范执法。要以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为重点,加大业务知识学习,规范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加大“一案双查”监管执法力度。

  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拧紧扣牢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链条,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附件:晋应急发〔2023〕49号《关于做好2023年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