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农业农村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3-01-31 19:43

  为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化,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运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方面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un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按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内容、流程、形式、监督等方面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三农”领域各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公开,加强惠农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汲取经验,积极探索,健全机制,改进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印发《运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制定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12345政务服务热线派单办理流程图、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图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三农”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在“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专栏、“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各类“三农”信息,使农民群众及时了解“三农”政策、农业动态等,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知情权。2022年,累计“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专栏上发布各类信息121条,在“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宣传、农业技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三农”重点工作推进等农业农村领域各类信息912条。三是大力推进各类政务信息报送。2022年,我局明确专人,定期向省农业农村厅、市委市政府办公报送各类政务信息,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信息科的约稿。2022年,我局累计编发《农业农村快讯》57期;向市政府报送工作周报42篇,“三农”信息235条;完成市委、市政府约稿28篇。四是扎实做好新闻宣传报道。积极与农业科技报、山西农民报、运城日报、运城广播电视台、山西新闻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合作,通过视频节目、新闻报道、活动策划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报道农业重要技术推广、“三农”政策部署、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以及我市乡村振兴方面的得力举措、创新做法和重要成果,在山西电视台、运城日报等省、市媒体发布新闻400余篇,全面展现了我市农业新成果、农村新面貌和农民新形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机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制度、处理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的适用范围、受理流程、答复的责任单位和要求等,并在运城人民政府网站运城市农业农村局专栏进行公开。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按照相关规定按时进行办理和答复全年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平台各类诉求74项,全部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领导统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同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确保政府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渠道是运城人民政府网站运城市农业农村局专栏等网络平台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同时运用政务信息报送、农业专报、多媒体等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全方位为群众及时完整提供公开信息。2022年,通过运城人民政府网站运城市农业农村局专栏等网络平台和“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各类农业农村信息1033条,让人民群众获取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动态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和方式,并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回头看”专项行动,提升了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同时,我们建立信息公开基础台账,各科站形成的工作信息,一律通过专门科站进行保密性和规范性审核后,及时上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不够全面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心关切事项特别是涉及的“三农”领域方面,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立形象,实现公开、互动、办事三位一体均衡发展。发挥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能,认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和培训,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