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6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2-04-25 08:59
尊敬的端木英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审核标的切实维护劳务型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权益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议接收后,市行政审批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坚持“三联系”责任制落实办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拟定办理方案,责成安排专人承办、核查、落实,扎实推动问题解决。通过面商协调、听取意见、了解想法,对具体事项进行了扎实的调研核查。
经查阅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以来的政府采购档案资料,我单位接受市直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均能够坚持以采购单位为主体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开标评标活动。所采用的采购方式均为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不存在建议中所述的“低价中标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人大代表建议为契机,在今后组织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采购项目中:一是积极建议采购人按照《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编制采购需求,在采购需求中明确劳动者工资标准;二是在编制采购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此类项目的各项报价,进一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和利益。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中心政府采购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
承 办 人∶杨 倩
联系电话∶2666388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