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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司函〔2022〕3号
发布时间:2022-05-16 16:47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5135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瑞妮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家庭教育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法治教育对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又一部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也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将家庭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教育格局。市司法局在法治宣传工作中承担着组织、协调、督促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八五”以来,我们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家庭教育法治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将《家庭教育促进法》《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年度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由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承担具体宣传职责,将宣传职责落实到具体普法责任单位。

  二是多举措、多形式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宣传。 2022年“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市教育局在深入市区幼儿园、中学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同时,通过举办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会,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配以生动案例,使广大教师熟悉掌握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知识,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同时,在寒假期间,推动各学校指导家长及学生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积极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市妇联印制了《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彩页,在妇女节、“3·25”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普法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22年1月,市妇联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团市委等部门共同启动运城市“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 让孩子健康成长”2022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在推动寒假关爱活动中,全市妇联组织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引导广大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增强“依法带娃”意识。

  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宣传。市妇联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河东半边天”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系列解读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十问十答等,面向全社会传播家庭教育相关法律知识。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督促作用,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和谐的学校、家庭和社会环境。

  一是持续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列入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并指导督促相关普法责任单位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普法合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线上线下齐发力。一方面,利用儿童节、教师节、“12·4”国家宪法日、家庭教育宣传周等重要普法节点,开展法律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等常态化法治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开展宣讲会,结合未成年人教育实践活动等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利用普法责任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家校微信群等开展线上普法,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在全市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家长承担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三是抓住学校这一宣传主阵地。《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的前提是家长具备教育履职能力,而家长教育能力提升的关键是学校推进家庭教育、开设家长课程。在学校层面加强家庭教育理念传播和指导对于学生和家长而言是直接有效的途径。所以下一步全市将依托学校这一宣传主阵地,加强家校联合,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每个家庭,得到有效落实。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法治宣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闫晓刚

  承办人:郭红英

  联系电话:13363591093

  运城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