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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机构 : 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体裁分类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1日
标       题 :运城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运城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表时间:2023-01-11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我市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的坚强领导和鼎力支持下,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历时近3年时间,先后800多名调查人员参与,汇集了90多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全市2019年12月31日的时点数据。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耕地面积39.60万公顷(594.06万亩)。其中:水田0.41万公顷(6.11万亩),占1.04%;水浇地22.47万公顷(337.11万亩),占56.74%;旱地16.72万公顷(250.84万亩),占42.22%。闻喜县、永济市、芮城县、万荣县、新绛县等5个县(市)耕地面积较大,面积为全市耕地的52.98%。

  全市耕地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耕地面积为39.60万公顷(594.06万亩),占比为100%。

  全市耕地位于年降水量600mm以上(含600mm)地区的面积为2.17万公顷(32.5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5.48%;年降水量400-600mm(含400mm)地区的面积为37.43万公顷(561.51万亩),占全市耕地的94.52%。

  全市耕地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面积为29.76万公顷(446.47万亩),占全市耕地的75.1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面积为1.83万公顷(27.39万亩),占全市耕地的4.6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面积为4.12万公顷(61.78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0.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面积为2.21万公顷(33.17万亩),占全市耕地的5.5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面积为1.68万公顷(25.2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4.25%。

  全市的坡耕地4.25万公顷(63.78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0.74%;梯田耕地5.59万公顷(83.81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4.11%。

  二、全市园地28.42万公顷(426.26万亩)。其中,果园24.19万公顷(362.84万亩),占全市园地的85.12%;茶园0.0015万公顷(0.02万亩),占全市园地的0.005%;其他园地4.23万公顷(63.40万亩),占全市园地的14.88%。园地主要分布在临猗、万荣、盐湖、永济、芮城等5个县(市、区),面积为占全市园地的77.15%,其中临猗县园地面积最大,面积为占全市园地的33.25%。

  三、全市林地40.01万公顷(600.1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0.82万公顷(312.28万亩),占全市林地的52.04%;竹林地0.03万公顷(0.42万亩),占全市林地的0.07%;灌木林地11.47万公顷(172.10万亩),占全市林地的28.67%;其他林地7.69万公顷(115.33万亩),占全市林地的19.22%。林地主要分布在垣曲、夏县、绛县、平陆、闻喜、永济等6个县(市),面积为占全市林地面积的85.48%,其中垣曲县林地面积最大,面积为占全市林地的26.71%。

  四、全市草地9.44万公顷(141.61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0001万公顷(0.002万亩),占0.002%,人工牧草地0.004万公顷(0.06万亩),占0.04%,其他草地9.44万公顷(141.55万亩),占99.96%。草地主要分布在芮城、平陆、万荣、河津、垣曲等5个县(市),面积为占全市草地的62.04%,其中芮城县草地面积最大,面积为占全市草地的20.91%。

  五、全市湿地1.07万公顷(16.0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市涉及4个二级地类。)其中:灌丛沼泽0.09万公顷(1.34万亩),占全市湿地的8.41%;沼泽草地0.03万公顷(0.45万亩),占全市湿地的2.80%,内陆滩涂0.94万公顷(14.07万亩),占全市湿地的87.85%,沼泽地0.01万公顷(0.15万亩),占全市湿地的0.93%。湿地主要分布在河津、芮城、永济、垣曲等4个(县、市),面积为占全市湿地的68.92%。

  六、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85万公顷(222.76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09万公顷(16.28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7.31%;建制镇用地1.95万公顷(29.28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3.14%;村庄用地10.00万公顷(149.93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7.31%;采矿用地1.55万公顷(23.32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0.4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26万公顷(3.95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78%。

  七、面积为交通运输用地2.99万公顷(44.8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21万公顷(3.13万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6.98%;公路用地1.33万公顷(19.9万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44.33%;农村道路1.43万公顷(21.47万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47.84%;机场用地0.02万公顷(0.37万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0.82%;港口码头用地0.0006万公顷(0.009万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0.02%;管道运输用0.0002万公顷(0.003万亩)地,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0.007%。

  八、面积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7万公顷(46.0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2万公顷(17.98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9.03%;湖泊水面0.34万公顷(5.04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94%;水库水面0.83万公顷(12.42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9.97%;坑塘水面0.25万公顷(3.73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09%;沟渠0.29万公顷(4.28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3%;水工建筑用地0.17万公顷(2.61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6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垣曲、永济、芮城、盐湖等4个县(市、区),面积为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4.33%。

  第三次国土调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作为农业大市的运城,通过第三次国土调查全面客观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现状,同时也反映出全市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因此,各级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加强村庄内部空心村、闲置用地的开发整理利用,按照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当前,全市各县(市、区)正处于全方位高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坚决遏制全市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完成全市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依据“三调”数据成果,合理规划全市国土空间,统筹生态建设,加强自然资源生态保护,积极推进我市经济转型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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