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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运城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创新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2-16 15:26

各县(市、区)工科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将运城市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区域性创新中心,特制定《运城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创新中心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15日

 

运城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创新中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快建设“五条绿色走廊”和“四个区域性中心”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用好市委“五抓一优一促”工作主抓手,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步伐,以创新驱动发展,以需求促进发展,以合作牵引发展,以人才支撑发展,以改革推动发展,结合运城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运城市第五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坚持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战略核心,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以建设“一区两城三强市三高地”为目标,牢固树立“创新为上”发展理念,力争将运城市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区域性创新中心。

  (二)工作思路

  按照“顶层设计、市场导向、突出特色”的工作思路,探索适合运城市的区域性创新中心建设路径,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引领作用,让创新成为运城市发展的核心动力。

  1.顶层设计。从优化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分配结构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形成以创新为主引擎的经济发展新模式,整体设计运城市区域性创新中心发展规划,并以此指导全市区域性创新中心建设的深入开展。

  2.市场导向。发挥好市场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突出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以税收优惠、政府奖励等普惠性政策和引导性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3.突出特色。探索具有运城特色和优势的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具有运城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重点打造“合(和)汽(气)生材(财)”新兴产业地标。

  二、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加快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集聚,在全面启动特色产业集群创新生态子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建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创建一批创新平台,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形成具有运城特色的以企业为主体,与政府、市场、产业、研发机构协同发力的创新生态体系,形成具有特色品牌及影响力的产业发展区域中心。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完善创新主体体系

  1.打造特色新兴产业集群。以全面实施“415”工程和“合(和)汽(气)生材(财)”新兴产业地标为着力点,以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为目标,持续凝练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清单,进一步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提链,实现工业产业基础的高级化和产业链条的现代化,打造运城特色新兴产业集群。

  2.建好“三库一榜”。围绕我市十大产业集群,建好科技创新项目库、技术项目需求库和科技成果供给库。聚焦“合汽生材”战新产业技术瓶颈,探索推行科研项目申报“常态制”和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制,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重大项目研发,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3.扶持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努力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发展的大格局和新业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行动,提升全市产业配套能力。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高企培训指导工作,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有针对性开展一对一辅导工作,帮助企业破除申报瓶颈,落实高企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高企认定奖励。

  (二)统筹创新空间布局,完善创新要素体系

  1.推进“山西智创城NO.10”建设。依托清控创新基地(盐湖高新区)、网易创新基地和新兴产业园,推进“山西智创城NO.10”建设,以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两大产业为重点,着眼于集群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通过科技创新、人才引育、金融服务、成果转化、深化合作,实现信息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形成完整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双创服务体系和全链条的双创格局。

  2.大力支持高新区建设。推动盐湖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坚持把高新区作为聚力创新的先导区、示范区,建立健全科学评价办法,有针对性地加大扶持力度,优先保障高新区重大创新项目用地需求,引导各类高端创新资源在高新区内布局集聚,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争先进位。

  3.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统筹农业科技力量,构建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主体紧密结合的农业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围绕优质果品、蔬菜等主导特色产业,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突出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五大产业集群,招引龙头企业,开发功能食品、休闲食品,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打造一批精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建立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产学研有机融合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三)推进研发平台建设,完善创新平台体系

  1.建设各类高水平创新平台。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推进中试基地建设;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为目的,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以四级分类全覆盖为目标,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新,创新发展产业”的思路,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

  2.推进深化市校合作工作。聚焦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个一批”工作要求,依托高校人才资源、科技成果富集等优势,充分发挥我市区位、文化、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推动市校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方面开展深度战略合作,通过持续创新合作模式,细化合作项目,完善合作机制,抓好智库合作、高校科研平台延伸、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等“12大基地”建设,实现引才规模质量大幅提升,带动全市创新动能进一步激发,创新生态更加优化。

  3.创新创业覆盖面建设。统筹布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扩大创新创业服务覆盖面,在全市各开发区组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力扶持发展众创空间。构建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要素链、制度链,促进创新资源的有效聚合和优化配置。

  (四)推动科技人才集聚,完善创新人才体系。

  1.落实“运才兴运”专项行动。以乡情乡谊为纽带,开展“运才兴运”专项行动,大力实施“十百千万”计划,建立万名“运才”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吸引运城籍在外人员回家乡投资创业创新,充分发挥运城在外各类人才众多优势,促进全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再上新台阶。

  2.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队伍。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加强平台建设与重大科技工程的衔接,以重大科技项目为支撑,以“111”、“1331”、“136”等重大工程和正在布局的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企业技术中心等重点平台为依托,吸引和培养一批覆盖全市重大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端科技创新人才来运工作。

  3.培育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壮大技术经理人和企业联络员两支队伍,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结合企业技术瓶颈和投资发展方向,利用高校院所优质项目储备及专家团队,精准对接技术项目及需求,促成相关技术项目落地并扩大现有技术产业化规模。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创新要素向农村流动、向特色现代农业聚集,破解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共性技术难题,推进农业新技术推广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4.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才的评价标准,引导科技人才分类发展。把发挥人才作用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将识才、爱才、敬才、用才融会贯通,鼓励创新、宽容失败,遵循科研成果产出规律,探索合理考评周期,激励科技人才持续推出科研成果,落实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最大限度激发人才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

  (五)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完善创新生态体系

  1.强化科技专项资金保障。深化政府财政性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建立适应科研活动特点和科研创新规律的经费管理制度,扩大科研项目劳务费支出范围,统筹用好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拓宽创新主体融资渠道,引导各类基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提升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2.完善落实科技奖励与管理机制。积极落实《运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等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激发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依照各市级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培育建设与高质量运行。规范和加强我市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提高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

  3.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从申请到保护的全流程一体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大商标、专利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整治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扶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管理和引导,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推动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以标准抢占产业制高点。

  4.弘扬创新文化氛围。积极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着力形成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于竞争、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鲜明导向,着力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典型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加大对创新创业者的奖励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同机制

  建立市级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专项调度会或现场办公会,加强本方案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推进区域性创新中心建设重大工程的实施,及时交流、分析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创新资源配置的信息交流机制,防止重复立项和资源分散、浪费,统筹使用各类创新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区域性创新中心建设进程。探索建立黄河金三角区域创新合作机制,推动各城市在交通基础设施上互联互通,在产业协作协同、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金融、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等方面互联互融,打造跨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示范区。

  (二)深化目标考核

  建立分类分层创新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创新考核比重和考核力度,针对县(市、区、开发区)的不同特点及目标差异,构建由共性创新指标和个性指标有机结合的创新考核指标体系,将高新技术企业数、技术合同交易额、R&D经费投入强度(%)、科技研发财政投入比重等科技指标列入目标配合考核范畴,形成一套推进科技创新的考核体系。

  (三)优化营商环境

  弘扬科学精神,充分营造人人都是创新主体,人人都要创新,人人皆可创新,创新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的创新氛围。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在法律和政策适用框架下,出台更为详实的“负面清单”,进一步消除科技管理体制僵化弊端,着力提升政府运行效率,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