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对运城市水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孙耀民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黄山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王俊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茂建 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
李 强 党组成员
任望平 四级调研员
芦景珠 四级调研员
张廷林 市河湖务管理中心主任
鲁秋庚 市水利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陈 刚 局办公室主任
范迎军 规划计划财务科科长
胡占魁 水利管理科科长
张定泉 水利资源科科长
马艳红 基本建设科负责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站
刘天祥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牛满田 机关党委负责人
张国伟 机关纪委负责人
张蕊珍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李 星 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吴运涛 水利科技与宣传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刘天祥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职责具体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重视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培训,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
3.制定全市水利“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实施方案,使全局法治工作有计划、有载体、有内容、有效果。
4.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法治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局属单位法治工作的督导、检查。
5.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6.及时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全局法治建设的工作情况,请示下一步工作安排。
7.培养、树立和推广法治建设工作典型,总结推广法治建设工作经验。
8.完成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