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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运城市水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1-28 10:38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对运城市水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孙耀民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黄山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王俊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茂建  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

  李  强  党组成员

  任望平  四级调研员

  芦景珠  四级调研员

  张廷林  市河湖务管理中心主任

  鲁秋庚  市水利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陈  刚  局办公室主任

  范迎军  规划计划财务科科长

  胡占魁  水利管理科科长

  张定泉  水利资源科科长

  马艳红 基本建设科负责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站

  刘天祥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牛满田  机关党委负责人

  张国伟  机关纪委负责人

  张蕊珍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李  星  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吴运涛  水利科技与宣传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刘天祥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职责具体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重视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培训,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

  3.制定全市水利“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实施方案,使全局法治工作有计划、有载体、有内容、有效果。

  4.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法治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局属单位法治工作的督导、检查。

  5.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6.及时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全局法治建设的工作情况,请示下一步工作安排。

  7.培养、树立和推广法治建设工作典型,总结推广法治建设工作经验。

  8.完成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