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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平陆县教育局 发表时间:2022-07-05 16:05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每一名幼儿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运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遵循方便就近、免试入园公民办并举的方法,规范、有序做好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凡未办理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控制班生额。

  二、招生对象

  本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县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招生计划

  城区所有幼儿园在县城区域内自主招生,乡镇幼儿园在本服务区内进行招生,各幼儿园在限定轨制和班额的原则下进行招生。

  四、招生时间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日至8月10日,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五、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各幼儿园根据国家规定、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招生前一周将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根据教育局的招生指导意见和招生方案制定本园的招生简章。

  (二)公布招生信息。各幼儿园提前一周在本园醒目位置公布张贴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应包括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家长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等详细内容。招生期间要安排专人做好电话咨询及现场接待工作。

  (三)组织招生报名。各幼儿园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招生时段,可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招生,拟录取的儿童需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园手续。

  六、其他工作

  (一)做好疫情防控。各幼儿园对选报本园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要核验,严格落实我县疫情防控最新相关的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家长错峰来园递交审核材料。可续有序分批审核,避免出现人员大量聚集情况。

  (二)加强学籍管理。各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要规范使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幼儿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保证幼儿的准确性。

  (三)落实优待政策。各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入园保障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幼儿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保障幼儿接受正常的保育教育服务,积极落实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员、烈士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园政策。

  (四)优化招生服务。各幼儿园应积极简化招生手续,做好招生服务工作,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方便群众咨询,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电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以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招生监管。各园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做好新生入园收费工作,不得以各种名义搭车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园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退还收取的费用。除必要的身体检查外,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各幼儿园报名结果要在现场和网上同时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平陆县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