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审计局专栏>审计文化>理论探讨
完工项目资产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亟待规范
来源:万荣县审计局 发表时间:2022-08-11 15:44

  近年来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实施的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但部分单位未登记资产也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不符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的规定。这种状况值得我们深思。

  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算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也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重要依据,在整个基建财务中占有重要地位。项目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情况,这将给国有资产核算和监管带来难度,影响国有资产管理效益。

  一、未能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会产生以下问题:

  (一)无法规范的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会造成政府对国有资产心中无数、家底不清,导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的管理无法到位。

  (二)未结转固定资产,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政府投资项目实际是已交付使用的资产,而在会计资料上,仍反映为在建工程,未记作固定资产。

  (三)总投资底数不清,造成拖欠企业工程款。已完工项目不按规定进行竣工财务决算,会使建设单位和施工无法进行最终结算,产生拖欠工程款及用工人员工资等问题。

  二、原因分析

  究其主要原因有:(1)重工程建设进度,轻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是否完成缺少监管机制。(2)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和工程人员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协作下方可完成的,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基建财务核算,实际情况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此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加大了办理难度。

  三、加强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议

  (一)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建立和健全、且是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将制度落实到实处。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

  (二)加大基本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基本建设单位相关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为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做好资料收集积累工作。(丁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