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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陆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2-06-15 11:20

运城杭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晋杭泰202210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

  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区域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和新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的需求,完善网架结构,提升供电能力,根据运城市金诺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平陆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的评估意见,同意实施平陆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206-140800-89-01-914154)。

  项目建设单位为运城杭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运城市平陆县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220kV运城杭泰升压站π入五龙山风电场送出线路G36、G37号塔220kV线路3.7千米,其中双回线路3.2千米,单回线路0.5千米;利旧平陆站原五龙山间隔,完善站内二次相关设备信息;配套通信光缆工程。

  四、建设工:3个月。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动态总投资1124.2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资本金以外80%资金申请银行贷款。

  六、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我局核准的《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平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平陆

  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路径征询意见的情况说明

  、如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规模等发生变化的,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项目进度、竣工等建设基本信息。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在2年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接文后,请你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