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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红旗”示范机关创建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13 16:34

  为了全面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模范机关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卫生健康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根据市直工委《“五面红旗”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方案》(运直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机关开展“五面红旗”示范机关创建,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党代会安排部署,按照市委书记丁小强“五讲五表率”和“过好五关”要求,以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为统领,以抓基层夯基础强队伍为根本,以党建融合卫健事业、提高发展成效为目标,以践行宗旨为群众办实事为重点,以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清廉运城”为保障,以党的建设引领保障卫生健康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推动运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突出“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创建“政治统领、基础夯实、融合发展、服务优质、清正廉洁”“五面红旗”示范机关,不断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努力做到政治统领坚强有力、基础建设夯实稳固、融合发展成效突出、服务群众优质高效、纪律作风廉洁过硬。

  三、创建标准

  (一)政治统领红旗机关

  1.坚持政治统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指示批示。强化机关的政治属性,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拥护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强化理论武装。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领学作用,每月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1次集体研讨,党员领导干部、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以“关键少数”示范学带动“绝大多数”深入学。编印《2021习近平论卫生健康》口袋书,发放“喜迎党的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学习笔记本,通过组织学习笔记展评、知识测试、业务培训、集中政治学习等方式,加强干部的思想淬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3.认真责任履行。认真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与卫生健康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每年初制定下发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定期通报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并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从严治党工作,解决瓶颈和短板问题,提出加强改进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基础夯实红旗机关

  1.建强班子队伍。规范组织设置,严格落实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机关党委书记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内设党支部书记由正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担任。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机关党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加强党员学习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通过有计划分层次高质量的集中轮训,到2023年把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积极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实“+”文章,增强党员意识,提高活动成效。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2.打造特色品牌。加强机关党建品牌创建,结合职责职能、制定专项方案、细化指标体系,打造“一支部一特色”品牌, 丰富“红色引领·护佑健康”党建品牌;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抓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务干部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3天,新任党支部书记必须在任职6个月内接受集中培训。建强高标准的党员活动中心,内设党支部活动室达到“六有”(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标准,满足日常党建活动需求。

  3.落实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责任清单,机关党建责任和要求明确,形成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务实管用、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优化督查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保障党建活动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党费作为党建活动经费的补充。

  (三)融合发展红旗机关

  1.扎实谋划推动。全面落实国家、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委“一区两城三强市三高地”战略定位,聚焦2022年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中医药强市战略、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运城行动、强力推进卫生健康项目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提档升级、聚焦“一老一小”、用心用情做好民生实事、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等10项重点工作、“我为群众办实事”1项重点项目、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承诺事项以及巡察整改3方面34个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立年度目标、进度计划,落实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党建与业务相匹配的乘数效应,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做实“党建+”文章。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融互促。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民生实事办理、服务质量提升、加强综合治理、建设健康运城等,奋力担当、彰显作为,不断强化党员意识,通过“戴党徽、亮身份”,带头服务群众,让党旗在卫生健康工作一线高高飘扬。

  3.加强考核督查。以党建为统领,全面深化“13710”工作督办制度,综合运用督查通报、跟踪督办、责任追究等方式,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落实落细。将党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评议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业务之中有政治,通过业务工作检验党建成效,以发展成果评价党建工作,实现考核党建工作与考核发展成效相统一。

  (四)服务优质红旗机关

  1.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响应市直工委号召,扎实开展市直机关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专项行动,坚持“进得去、服务好、常态化”,以精准、精细、精心为标准,推动党员进社区、“帮建共创”和“社区吹哨 党员报到”、交通劝导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改善服务方式,提高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能力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创新服务载体。持续引深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践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遵守《市民文明公约》。把文明单位创建融入机关各项建设,涵养机关优良作风,提高人员文明素质;以党建带群建,发挥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通过开展讲述、拓展、集体观影、参观廉政基地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人心、提振信心。利用“我们的节日”“道德讲堂”和“三关爱”志愿服务,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文明安全交通劝导和禁烟活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3.提升工作效能。推进基层减负,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调研,刚性落实精文简会要求,严控会议范围、时间、频次,着力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推进效能提升,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等效能建设制度,确保事有人管、办事有规、人尽其责;推进精细管理,健全完善学习、考勤、请(休)销假、保密、财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年度考核等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强化管理,确保机关高效有序运转。

  (五)清正廉洁红旗机关

  1.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运城的重要部署,领导班子及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至少每半年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相关人员履责情况汇报。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机关纪委标识、有相关制度的“四有”标准,加强机关纪委建设,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机关内设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

  2.强化教育监督。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强化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坚持对新入职新任职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升清正廉洁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强化监督部署,持续纠治“四风”。健全防控机制,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清单,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推动规范有效用权。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3.严肃执纪问责。“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人员,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谈话和约谈。机关纪委积极协助配合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案件审查审理工作,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一般党员重处分案件及时备案,建立本单位受处分人员执行台账,确保各类处分执行到位。

  4.加强作风整顿。严格按照《运城市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岗位实际,认真查找5个方面20个突出问题的具体表现;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病”,切实改进作风;开展“深化作风整顿创建清廉机关”主题讲述活动,激励担当作为,推动工作大落实、发展大提速。本单位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15日前)。结合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细化量化具体指标;及时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二)组织推荐(4月20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向党委提交2022年度“五面红旗”示范机关创建申请,建立创建台账。  

  (三)实施创建(4月10日—11月30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坚持点线面结合,分批分类、重点推进,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观摩交流,促进创建工作整体提升。

  (四)评估验收(12月1日—12月31日)。接受市直工委考核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运城市卫健委“五面红旗” 示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坚持整体推进。“五面红旗”示范机关既是相对独立的五个方面,又是有机联系的一个整体,不能割裂开来分别创建,必须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要精心组织实施,动员带领党员群众参与到“五面红旗”示范机关的创建工作中。

  (三)大力宣传表彰。在整体推进中要培育特色,充分发挥“示范点”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新闻媒体,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对在“五面红旗”示范机关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要大力宣传表彰,在评选“两优一先”等工作予以倾斜。

关于印发《“五面红旗”示范机关 创建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