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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表时间:2022-04-08 16:39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医保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医保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方式

  运城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ncheng.gov.cn/bmzt/sybjzl/mhlist.shtml)、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找所需信息。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运城市医疗保障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者应当填写《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向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递交(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所有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均以方便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目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地址:运城市盐湖区魏南大街以南人防指挥中心6楼;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59—2228229。

  (二)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运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9—2228229)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时,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局机关党组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9-2228229

  通信地址:运城市盐湖区魏南大街以南人防指挥中心

  邮政编码:04400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附件: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