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专题回顾(已归档)>政策落实>政策落实专题(学前教育)>市直
《运城市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程
发表时间:2022-03-31 10:49

  1.实施普惠园建设工程。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的通知》(运教基〔2022〕11号),安排部署了我市13所公办园建设任务。公办园建设实施月报制度,各县(市、区)每月18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公办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明确完成时限,确保2022年11月底主体完工。

  2.实施农村园改造提升工程。印发《运城市学前教育2022年工作要点》(运教基〔2022〕15号)。要求各县(市、区)办好乡镇中心园,借助县管校聘,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制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实施乡镇中心园提升工程,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通过改造提升、联合办园、异地搬迁和并入优质园等方式提升乡镇中心园办园水平。

  3.实施年检升级工程。市教育局预计6月上旬依照《运城市幼儿园类别评估验收标准》,在各幼儿园自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评的基础上,对各县申报一类幼儿园进行评估验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预计12月开展公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向社会公示本地合格和不合格幼儿园名单,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