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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2-03-16 11:19

  根据《运城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运城市2022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

  1、重点排污单位: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晋环环监〔2016〕9号)和《运城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要求,按照2021年全市确定的133家重点排污单位计算,抽查比例为每月3.5%,每月抽查1次,抽查9次,共抽查45家,抽查时间为2月-10月。

  2、一般排污单位:根据《运城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在岗执法人员数和被抽查一般排污单位1:5的比例,即按照执法人员27人,每人5家企业,每月抽查1次,抽查9次,共抽查135家,抽查时间为2月-10月。

  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情况检查

  由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对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20%,每年抽查1次,共抽查3家,抽查时间为7月-9月。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检查

  由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运城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40%,每年抽查1次,共抽查6家,抽查时间为7月-9月。

  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

  由运城市商务局牵头、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对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抽查。

  4、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由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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