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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运城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3-03 15:59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运城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局党组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发〔2021〕26号)和中共运城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运发〔2021〕24号)及山西交通运输厅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普法力度,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基础,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山西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目标,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以持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法治创建,进一步增强全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提高行业文明程度,为加快推动交通强国建设、全方位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一一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

  一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交通强国建设,服务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一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尊崇法治、厉行法治。

  一一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参与交通治理的意识不断增强。

  二、主要任务

  普法的重点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运城交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员干部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 、山西干部在线等平台进一步学习宣传,使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和掌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提高行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贯彻落实《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适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宣誓活动。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3.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我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交通运输全体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权益和运输服务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在公交、客运、出租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客运站场、码头、机场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4.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交通强国建设、全方位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与交通强国建设相配套的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与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生态文明、数字交通、平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我市重大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普法与依法治理水平。

  5. 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规定。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包括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防交通法等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将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加强宣传贯彻,进一步加强《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公路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全社会爱护和保护交通基础设施的意识。加强《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的学习宣传,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加强《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学习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安全自救意识。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投诉、行政诉讼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公民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结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

  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

  1.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强化交通运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健全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年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定期举办各类法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法治讲坛、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述职述廉、述法考核等平台,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建立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宪法、法律和交通运输行业法律知识学习,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交通运输法律知识轮训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强督促考核,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旁听庭审活动。

  3.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以“四基四化”建设为契机,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全覆盖、分批次、有规划的基层综合执法职业化培训体系,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组织实施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坚持理论学习与实操训练相结合,重点培训政策理论、履职知识、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等内容,通过分批轮训实现2023年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建立执法人员轮岗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在岗培训,加强综合执法人员多岗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二)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建设

  1.大力推进法治文化交通运输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法治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建设法治宣传长廊、法治文化墙,开辟车站、公交车停靠点等法治文化宣传专栏,开展公交车、出租汽车电子显屏等载体开展法治文化滚动宣传。结合公路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交通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阵地内容上要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功能上要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法律、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发挥其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促进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服务相融合。将法治文化贯彻到交通运输服务过程的始终,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培育普法先进典型,打造行业服务普法文化品牌。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进交通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1.深化交通运输企业和行业协会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信用交通省”创建相结合,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法律法规进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对象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把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行业规约、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支持和引导交通运输企业、行业协会根据自身条件加强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

  2.深化农村公路依法治理。积极宣传《山西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管护好乡村旅游公路,促进乡村振兴。引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参与农村公路管养,将护路爱路纳入村规民约中,列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加强动态管理,不断提高群众管养积极性和乡村公路依法治理能力。

  (四)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1.在立法、执法、化解争议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通过交通运输部门新闻发言人等机制解读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解决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

  在交通运输执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在化解交通运输行业争议中强化普法,向行政复议申请人、诉讼相对人和信访人员讲解行政争议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

  2.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执法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交通运输典型案例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3.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开辟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多元化普法阵地,推广普法视频、普法文刊、普法主题活动,继续开展“抖音普法”活动,加强微信、微电影、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应用,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政策的日常宣贯工作。深化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立足推进交通运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工地、进港站、进车船活动。契合国家“八五”普法要求,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适时举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内的普法知识竞赛,激发学习积极性。继续开展“交通运输扫黑除恶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月”“民法典宣传”“信用交通宣传月”等活动,利用宪法宣誓、“宪法宣传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学法普法活动,推动常态性学法不断深入。

  四、工作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充分认识做好“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从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高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定期开展普法工作报告。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加强执法普法能力建设

  强化对交通运输执法普法人员的系统培训,根据省厅工作安排,5年内对县级以上执法普法人员轮训1次。加大对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执法普法工作水平,鼓励引导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交通运输执法普法工作一线。         

  (四)加强评估检查

  根据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不到位的,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处理。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依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普法工作学习交流,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执法部门要强化经费保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按现定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重点保障、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