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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2-02-28 16:51

  机构名称: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负责人:薛玉马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

  办公电话:0359-2050528

  邮政编码:044000

  传真电话:0359-2050220

  办公地址:运城市红旗西街676号

  电子邮箱:ycsjtysj@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政策及发展战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划、政策及标准;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交通运输(含民航机场)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指导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含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治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含渔船)与渡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含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全市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智慧交通建设、科技发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负责市级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共运城市委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施方案》(运发〔2019〕19号)和《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室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首批划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运办发〔2019〕32号)及中共运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运城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运编办发〔2019〕426号)精神,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的行政许可职责及相关联的其他行政权力职责统一划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从2019年12月31日起,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的行政许可职责及相关联的其他行政权力职责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使。)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省际、市际合作与交流。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交通运输局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从制度安排上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