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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排水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度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2-01-20 17:35

  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全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晋财综(2015)20号)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1年我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上缴市财政专户3541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服务费、污泥处理处置、管网及泵站运行管理费、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相关费用。

  特此公示。

  运城市排水服务中心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