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加大对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有效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确保中心城区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心城区燃气安全管理有奖举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接受社会对无证经营燃气、超范围经营燃气、违规向非自有钢瓶充装、违法储存燃气、燃气倒灌、地下室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第三方施工危害燃气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举报。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要尽可能提供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等情况,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
二、时间期限
本次有奖举报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结束。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359-2381078、2065266
2、举报邮箱:yc2065266@163.com
3、举报信函:盐湖区铺安街989号金城大厦10楼
市供热供气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44000
四、奖励方法
举报燃气安全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经本单位核实并查处后,给予举报人50-2000元不等的奖励,其中:
(一)经核实为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的,奖励2000元;
(二)经核实为超范围经营燃气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
(三)经核实为违法储存燃气违法行为的,奖励2000元;
(四)经核实为违规向非自有钢瓶充装和燃气倒灌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
(五)经核实为地下室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违规行为的,奖励100元;
(六)经核实为第三方施工危害燃气安全违法行为的,奖励500元;
(七)经核实为燃气安全隐患的,视情况奖励50-300元;
(八)同一举报包含多种违法行为的,按最高奖励,不予累计;多人就同一事项共同举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多人就同一事项分别举报的,给予最先举报人奖励;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奖金发放给单位。
五、其 他
1、建立举报奖励台账,实行专人、专案、专卷管理。
2、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不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
3、其它未尽事宜由市城市管理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