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含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现将运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9年,运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由主任李中贤为组长,调研员闫海涛、副主任王世斌、副主任杨书林李晓红、副调研员鱼进学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了专门的承办机构,明确了综合科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办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成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决策信息及行政职权等类别,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平台分批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及时澄清虚假以及不完整信息。2019年,按要求主动向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报送《运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文件资料,政府信息的按时提供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方便了群众获知相关信息。
机构职能方面,我办公开了本单位机构基本信息以及领导信息;2、法规文件方面,公开了运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公开了人防办行政审批责任清单、公开了人防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3、工作动态方面,公开了《运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权责清单》、《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说明》4、决策信息方面,公开了我办财政经费预决算情况,公开了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以及公开了2019年收入支出预算表、2018年部门决算、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统计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统计表等4条信息。5、行政权力运行方面,我市人防行政审批窗口始终坚持“严格程序,严格规范,严格标准”的原则,坚持依法做好工程审批项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安排部署工作,努力建设服务型民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办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我办副调研员鱼进学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并列入工作分工,且对外公布。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抓,其它科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工作专题会,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管理
为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我办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建立了政务公开协调机制,主动公开人防行政审批项目:人防工程拆除与报废;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批准;建设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求、防空地下室及其他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及竣工专项验收;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人防工程项目审批(除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指挥所工程和建设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的人防工程项目)。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定下放人防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服务标准,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三)主动公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推进政务“五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有以下4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专业人防工程设计以及地质勘察报告。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公众看得到、能监督。并制定人防培训计划,加强信息人员培训,及时更新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
(四)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
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宣传平台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领域,提高知晓率。保障社会公民及单位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并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将信息发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办实际,我办制定了《运城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运城市人防办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同时,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机制,规范了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前,我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19年,全年我办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办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的完整率还存在一定距离,还需进一步的完善。
2、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重视度还有待加强。机关人员对信息公开的意识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规定、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理解不深入,对公开事项的界定和具体要求不熟悉。
(二)改进措施
1、着力提高机关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多开展信息交流活动,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办将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办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强信息管理人员与各科室之间的信息联络,努力收集各类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多培养一些信息联络、管理人员,分工合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细化、更规范化。
运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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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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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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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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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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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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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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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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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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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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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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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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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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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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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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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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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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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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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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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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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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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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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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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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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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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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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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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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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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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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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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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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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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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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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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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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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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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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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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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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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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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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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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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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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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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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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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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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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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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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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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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7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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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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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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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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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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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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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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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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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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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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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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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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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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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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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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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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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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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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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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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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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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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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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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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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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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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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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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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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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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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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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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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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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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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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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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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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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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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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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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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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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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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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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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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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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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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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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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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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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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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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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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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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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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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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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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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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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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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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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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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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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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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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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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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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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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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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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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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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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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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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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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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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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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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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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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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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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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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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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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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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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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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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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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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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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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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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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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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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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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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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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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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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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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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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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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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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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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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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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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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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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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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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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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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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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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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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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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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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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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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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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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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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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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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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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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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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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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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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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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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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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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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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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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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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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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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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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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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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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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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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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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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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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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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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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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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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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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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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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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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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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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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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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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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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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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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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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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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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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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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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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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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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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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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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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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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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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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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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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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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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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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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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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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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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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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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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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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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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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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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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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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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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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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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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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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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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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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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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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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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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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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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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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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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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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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